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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圖冊有關事項的公告 |
2017/10/27 下午 05: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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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圖冊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2號
為進一步規範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管理,依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公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3號)的規定,稅務總局決定調整規範《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圖冊》(以下簡稱《免稅圖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發的《免稅圖冊》(總第1冊至第50冊,以下簡稱《歷史免稅圖冊》),至2017年7月31日停止執行。
二、《歷史免稅圖冊》中,符合免稅條件並需要列入《免稅圖冊》的車輛,由車輛生產企業或納稅人依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3號、《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資訊採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15年第9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修改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資訊採集表和車輛圖片要求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16年第55號)的規定,於2017年6月30日前重新提交相關資訊及資料。稅務總局將對生產企業或納稅人提交的資訊及資料按規定進行核實,更新《免稅圖冊》。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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