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通知
會協〔2009〕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財政部注?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批准發布的《注?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新注?會計師考試制度于2009年考試實施,原注?會計師考試制度2009年繼續實施1年。?做好2009年度注?會計師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我會起草了《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現予印發,請組織徵求意見,並於2009年2月28日前,將意見回饋我會考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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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關於做好2009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即將修訂發佈,以下簡稱新考試辦法),新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于2009年開始實施,原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2009年繼續實施1年,並執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會〔2001〕第1053號,以下簡稱原考試辦法)。
為做好2009年度註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考試報名
2009年,凡具有2005年至2008年註冊會計師考試任一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照新考試辦法或原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
2009年X月X日前,已獲准免試或豁免註冊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比照前款規定執行。
凡不符合上述兩款規定條件的考生,自2009年起,按照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
二、關於合格成績轉換及有效期
2009年選擇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在原考試辦法下,從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於2009年自動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在原考試辦法下取得的“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後,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2009年未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在原考試辦法下,從2006年至2009年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於2010年直接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原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後,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2009年度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前,凡已獲准免試或豁免註冊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的考生,其免試或豁免的考試科目比照上述規定轉換。
三、關於考試大綱
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佈的新考試辦法下的考試大綱準備考試;按原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佈的原考試辦法下的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四、關於考試實施時間
按照新考試辦法組織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將於2009年9月19日至20日舉行;按照原考試辦法組織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將於2009年8月28日至3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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